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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
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将于9月24日至25日影响我市,届时有严重风雨天气,台风气象灾害风险高。为切实做好台风“桦加沙”防范应对工作,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现向各企事业单位告知如下:
一是要密切关注天气及预报预警。落实防汛工作职责,时刻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雨、防风、防雷电等安全措施。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向员工传达实时气象信息,提醒员工密切关注并加强防范。
二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事业单位户外活动一律停止,高空及户外施工一律停工。对本单位、生产区域范围内所有可移动管架、广告牌等进行加固,对办公场所等自有建筑物、室外悬挂物品、变电站、危化品仓库、地下空间、宿舍、车间、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地下经营场所要时刻注意防汛安全,提前做好备足沙袋、挡水板等应急准备。
三是要做好内涝的安全防范。地势低洼、容易发生内涝的企事业单位,做好办公场所、车间、仓库等场所维护工作,对可能受到威胁的员工和重要物资、设备提前安排转移。对遇(湿)水发生化学反应危化品要采取严密的防雨淋、防潮和水淹措施。仔细检查水、电、燃气开关、阀门,注意在此期间的使用安全;停产停工时要断开电源,防止发生触电事件。
四是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支持工作人员远程办公,避免工作人员在上下班期间发生危险,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
五是做好学生群体的安全保障。学校要密切关注台风预警和有关部门的通知,一旦有台风影响,要按预案停止户外活动,必要时停课,如需遣散学生,应及时联系家长。学生应听从学校安排,上学、放学途中应避开危险区域,尽快到校或回家。住校师生应自觉服从校方管理,在警报未解除前,留守学校。
六是做好险情应对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气象信息、防台风等级及防控措施要求,提前准备应急预案、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遇到险情灾情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如遇紧急情况,可联系:
钦州市应急管理局:0777-3686600。
钦州市公安局:110。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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