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钦市水保函〔2025〕42号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一期项目(钦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现收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一期项目(钦州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验收公示证明各一式二份,我局予以报备。
请你单位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局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钦州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