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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2025-12-11 16:21     来源:钦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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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保〔2025〕24号

浦北县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保〔2016〕245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7日,钦州市水利局在浦北县北通镇主持召开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讨论并通过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资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治理成果。

                             

 钦州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8日

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鉴 定 书

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

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验收主持单位:钦州市水利局

项 目 法 人: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监 理 单 位:广西递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 计 单 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浦北县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施 工 单 位:广西汇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委会、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委会、

竣工验收工期:2025年11月27日

竣工验收地点:浦北县北通镇

前  言

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保〔2016〕245号)等有关规定,2025年11月27日,钦州市水利局在浦北县北通镇主持召开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钦州市水土保持站、钦州市水利建设管理站、钦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心、浦北县水利局、浦北县北通镇人民政府、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委会、浦北县北通镇那新村委会等单位的代表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被验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附后)。

验收委员会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工程资料,听取了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工作汇报,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工程设计和完成情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位于那良村、那新村等2个行政村,流域面积21.65km2,项目涉及河道为大六冲江,属武利江支流,河流总长度约8.6km,依次流经大六冲村、那良村、竹根村、朴子根村、捡银冲村, 在捡银冲村西北0.9km处汇入武利江。大六冲江流至那良村高村段河段长度为4.85km。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水土保持工程申报和前期工作的通知》(水办水保〔2023〕5号)及《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3〕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区的现状,本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作用包括:

1.治理流域水土流失,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2.河道综合整治,恢复河道形态,美化河道环境,改善河流生态,增强河流防洪减灾能力;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与美化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蓄水保土,强化坡面水系,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确保粮食稳定增产的基础上,适度调整一部分疏林地发展经果林,建设特色产业。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2023年11月10日,钦州市水利局以《关于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钦市水保〔2023〕41号)批复工程实施方案。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12.94km²,设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99km²。封禁治理面积9.85km²,设封育治理标志碑1座、封育治理宣传牌9块;种植经果林面积13.24hm²;人居环境整治面积1663m²;河道综合治理长度2.82km,清淤疏浚500m,新建护岸620m;新建绿色步道190m;硬化机耕路总长度1065m;重建2座机耕桥和1座滚水坝;沟道治理221m。工程属于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

大六冲江防洪标准按照5年一遇设计,部分河段采用平岸设计。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工程护岸及附属建筑物使用年限为20年,设计侵蚀环境类别为二类。

工程概算总投资499.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92.51万元,临时工程费23.81万元,独立费用68.47万元,基本预备费14.54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工程设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99km2。封禁治理面积9.85km2,设封育治理标志碑1座、封育治理宣传牌9块;种植经果林面积13.24hm2,配套坡面截排水沟847m;人居环境整治面积1663m2;河道综合治理长度2.82km,新建护岸630m,护岸型式采用生态石笼挡墙、C20埋石砼挡墙,以生态石笼挡墙为主,分左、右岸进行防护,其中生态石笼挡墙护岸长388m,C20埋石砼挡墙护岸长232m。新建绿色步道190m;硬化机耕路总长度1065m;重建2座机耕桥和1座滚水坝;沟道治理221m。工程于2024年6月3日开工,2025年7月21日完工。

4.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2024年5月6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关于下达 2024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4〕27号)下达工程总投资为499.34万元,其中自治区(一般债券)343万元,地方配套156.34万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项目法人:浦北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施工单位:广西汇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北海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西递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单位:浦北县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工程于2024年6月3日开工,2025年7月21日完工。

2.重大设计变更

无。

(六)工程完成情况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工程基本按设计批复建设内容完成。整治河段总长度2.8km,新建生态石笼护岸400m,C20埋石砼护岸220m,滚水坝1座,下河步级7座,机耕桥1座及附属设施,机耕路1093.8m,其中:那良村1#机耕路459.1m,那良村2#机耕路138.7m,社屋塘3#机耕路161m,社屋塘4#机耕路335m。种植面积13.24 hm²,其中:经果林1#(那良)种植新会柑果树9200株,经果林2#(那新)种植黄皮果树7100株,增加浆砌石挡土墙78.7m,增加DN500二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5m,增加0.6M内空水沟50m。人居环境整治面积1122.65 m2:建设挡土墙1处,透水砖铺设914.65m2,沿河绿色步道190m,透水砖铺设426m2,种植九里香3562株和大红花3562株,新建村排水渠475m,太阳能路灯30盏,大理石休闲长椅10套,设置垃圾桶4个。

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

(一)工程项目划分

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3个分部工程,57个单元工程。

(二)施工质量检测

2025年10月,浦北县水利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站委托广西三同工程勘察检测有限公司对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前质量抽检,并出具了《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抽检结果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三)合同工程验收

2025年9月8日,项目法人组织开展了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和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同意该工程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

(四)阶段验收

无。

(五)专项验收及专业验收

无。

三、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处理情况

无。

四、概算执行情况

(一)投资计划下达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第二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4〕27号)、《钦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政府一般债券支持水利项目建设(非增发国债配套部分)的通知》(钦市财农〔2024〕38号),下达项目总投资为499.34万元,其中自治区(一般债券)343万元,地方配套156.34万元。截至目前,自治区(一般债券)343万元全部到位。

(二)投资完成及交付资产

工程已基本按设计批复建设内容完成,工程初步决算为345.28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及财务决算结果为准)。资产全部交付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民委员会和浦北县北通镇那新村民委员会。

(三)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使用

无。

(四)结余资金

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45.28万元(最终以审计结算及财务决算结果为准),与批准的概算总投资499.34万元相比,结余154.06万元。

(五)预计未完成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

无。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工程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七)竣工决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结果未出,未能编制竣工决算。

五、工程尾工安排

无。

六、工程运行管理情况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工程移交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民委员会及浦北县北通镇那新村民委员会管护,落实了管理人员1名,2024-2027年管护经费由浦北县水利局在项目经费中安排解决。

(二)工程移交

2025年9月8 日,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已按程序全部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七、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

工程建设完成后投入运行,设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标准,有效治理了浦北县北通镇那良村、那新村水土流失,改善了人居环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八、竣工技术预验收

无。

九、意见和建议

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十、验收结论

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已按设计批复和下达投资计划的建设内容基本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投资控制有效。工程管理单位已落实,工程初期运行基本正常,效益初步发挥良好,社会效益明显。

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浦北县那良、那新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十一、保留意见

无。

十二、验收工作组和被验收单位代表签字表

(一)验收委员会签名表

(二)被验收单位签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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