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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保函〔2025〕48号
钦南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县道XB44公车至龙门公路(钦州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申请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现收到县道XB44公车至龙门公路(钦州段)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验收公示证明各一式二份,我局予以报备。
请你局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局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钦州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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