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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水利局关于2026年金窝水库等6座水库调度规程(运用方案)的批复

2026-03-05 10:34     来源:钦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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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管〔2026〕6号

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单位报来《钦州市供水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关于请求审批2026年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的请示(钦市〔20264收悉。根据《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大中型水库电站防洪调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2026《金窝水库调度规程》《湴龙坑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对坎龙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企山水库调度运用方案》《乌石江水库调度运用方案》《细湴坑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请及时报市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后执行。

二、要按照管理权限规范调度运用对于小型水库,日常调度应按照批复的调度运用方案执行。对于中型水库,在水库水位低于汛期限制水位时,应按照批复的调度运用方案执行;在水库水位高于汛期限制水位时应由水库运行管理单位提出调度方案,经钦州市水利局批准执行。如泄洪,要严格按照规程中的防洪调度方式实施调度,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群众,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

三、要加强汛期的日常巡查工作。密切关注雨、水情信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各类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正常,通讯畅通保持交通顺畅,不影响应急车辆进出

四、要组织水库运行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水利部《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抓实抓细方案中的各项调度措施,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

附件1.2026年金窝水库调度规程(运用方案)

      2.2026年湴龙坑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3.2026年对坎龙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4.2026年企山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5.2026年乌石江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6.2026年细湴坑水库调度运用方案

钦州市水利局

2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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