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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钦州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水利法规制度体系。紧扣城市水安全保障、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配合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制定调研工作,牵头落实地方性法规《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管理利用条例》,印发配套制度《钦州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限期办理制度》,形成“上位法+地方性法规+实操标准”的层级化制度体系。
(二)强化重点领域法治赋能。围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河湖生态治理等民生重点事项,将法治要求融入水利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全流程。深化水生态环境执法,聚焦河湖库“清四乱”、水污染防治等问题,开展河湖库“清四乱”、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协同执法工作方案,建立“河长+法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河长制办公室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对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监测数据,以及环保督察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信息,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破坏水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需要行政监管执法的,及时向河长制办公室通报。进一步完善和拓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平台的适用范围,加强信息共享,推动解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不顺畅、选择性移送等问题,促进形成齐抓共管的水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四)开展精准普法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开展节水普法“五进”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业、乡村、机关,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创新普法形式,制作节水短视频48条,动员相关单位通过抖音等新媒体参加“节水在身边”短视频大赛,推送节水护水小知识,大幅提高群众对我市节水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五)培育水利法治文化。我局注重培育法治文化,在机关内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机关党支部不定期组织党员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看法治题材影视作品等。同时,在我市企业、公园等地开展“党建+水利法律法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在青年水闸东西干渠沿线管理范围内设置不锈钢材质公告牌,对青年水闸东西干渠城区管理保护范围示意图进行了细化,并结合城区实际情况,标注所在地点上下游数百米或二至三公里管护范围,便于群众更加清晰地了解干渠具体管护范围,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设立河湖保护举报专线,鼓励公众参与水事违法行为监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财政预算有限,在中央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下,主要资金用于防汛抗旱和重要民生工程,在法治建设方面预算资金不足。二是法律人才缺乏,开展相关工作专业性不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4次,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讲法治课,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三是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是支持依法行政。支持执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聚焦钦州市法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水利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当前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要求,不定期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和装备升级,提升执法效能;三是深化法治与水利业务融合,以法治赋能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法治钦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出更大的水利贡献。
钦州市水利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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