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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24-03-25 17:52     来源:钦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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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成立于1958年, 隶属于钦州市水利局,是以城区饮用水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结合水利工程防洪及水力发电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管辖水利工程有:青年水闸枢纽工程(大型)、大马鞍和田寮两座中型水库、小田寮小(一)型水库以及西总干渠和尖山干渠。负责向钦州市城区提供原水,确保钦州市城区40多万人口饮用水安全;灌溉沙埠、康熙岭和尖山等三镇9.5万亩农田;确保3座水库汛期安全,保证城区30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工程科、运管科、渠道管理所、水闸管理所、水库管理所。

2、水库管理所下设:大马鞍水库管理所、田寮水库管理所、小田寮水库管理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68人,实有在职8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给编制50人,自收自支编制30人,外聘5人),实有离休1人,实有退休93人(其中财政全额退休18人,自收自支75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758.20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57.94%,主要原因是因平陆运河建设,电站被列入征拆范围,2024年度自收自支人员工资薪金等费用列入部门预算。2024年支出总预算1758.2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增长57.95%,主要原因是因平陆运河建设,电站被列入征拆范围,2024年度自收自支人员工资薪金等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1758.20万元,同比增加644.99万元,增长57.94%。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20万元,同比增加644.99万元,增长57.94%。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平陆运河建设,电站被列入征拆范围,2024年度自收自支人员工资薪金等费用列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年支出总预算17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94%,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0.08%;项目支出91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6%,同比增加644.33万元,增长237.76%。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2%,同比增加13.6万元,增长10.67%。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3%,同比减少0.56万元,下降1.11%。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8.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9%,同比增加0.98万元,增长1.45%。

(4)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498.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25%,同比增加630.98万元,增长72.7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42.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94%,同比增加0.66万元,增长0.0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4.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57%,同比减少9.97万元,下降1.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57%,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1.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5.85%,同比增加12.23万元,增长32.9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15.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06%,同比增加644.33万元,增长237.7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9.5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30%,同比增加264.51万元,增长12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0.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2.85%,同比增加234.72万元,增长355.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0.90%,同比增加145.10万元,增长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2.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15.3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49.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标准计算的离退休费用。

2.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4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社会保险。

3.事业单位医疗29.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20.7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公积金68.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水利行业业务管理583.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73.2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项目支出,如项目维修养护费用、办公费用及经营性人员社保费用等支出。

8.其他支出242.0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是用于支付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尾款。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40万元。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万元,比上年预算4.4万元减少1.2万元,同比下降27.2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80万元,同比减少1.20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1.40万元,同比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4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事业单位相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93.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8.78万元,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16.38%,其中:集中采购6.7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7.22%,同比减少1.72万元,下降20.24%;分散采购预算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2.78%,同比持平。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9辆,其中:核定公务车编制9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  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单位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预算资金915.33万元。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经费242.07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支付完毕广西钦州市青年水闸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尾款,推进平陆运河工程建设。

重点项目二: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机构运转人员经费643.36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钦州市青年水闸水利电力管理处经营性人员2024年工资薪金、社保权益及退休待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