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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钦州市水利局二层机构,贯彻执行相关水利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采集当地灌溉农业基础数据,为区域水资源利用规划、灌区技术标准及节水灌溉发展有关的政策法规制定和管理决策服务;负责承担全国协作项目和自治区协作项目的试验研究任务;负责承担灌溉农业的观测、试验与调查工作,开展先进灌水技术推广与示范工作;负责钦灵灌区工程的统一规划和建设,做好灌区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加固、续建配套等防洪保安及供水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部)、试验部和工程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部门决算单位由钦州市灌溉试验站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11.29万元,同比减少268.18万元,下降34.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511.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268.18万元,下降34.4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511.29万元,同比减少268.18万元,下降34.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5.50 %,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调入1人。
2.卫生健康支出(类)5.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同比增加1.18万元,增长28.78 %,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调入1人。
3.农林水支出(类)490.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同比减少270.68万元,下降35.56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同比增加0.8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调入1人。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1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0万元,项目支出410.8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3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2.事业单位医疗3.08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公务员医疗补助2.20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1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多功能机、装订机、碎纸机购置款支出、钦灵灌区、钦北灌区、金窝水库灌区、乌石江水库灌区灌一张图建设项目支出、钦州市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含钦州市灌溉试验站配套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勘察)支出和2022年钦州市钦灵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支出。
5.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47.28万元,主要用于-钦灵灌区2022年度京塘、荷木干渠水毁修复工程支出和钦州市青年水闸东西干渠修复工程支出。
6.农村水利3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钦州市青年水闸西干渠(世纪新城段)维修加固工程支出。
7.住房公积金6.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27万元,支出决算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0%;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0.33万元,下降8.53%。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同比无增减。
(二)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同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0.56%。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无支出,2023年末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支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9%,同比减少0.36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使用车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管理,降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管理,降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三)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6.52%。主要用于安排接待上级单位来我单位的考察、调查、调研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据统计,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4个批次、共计43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个批次、4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23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2022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业务逐步成熟,与2022年相比,单位科研项目增加,从而增加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钦州市灌溉试验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钦州市灌溉试验站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4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支出557.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对照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7.14%;6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2.86%;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自评发现存在问题主要是:
(1)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绩效目标及指标值设置不够细化、明确。二是设置绩效目标不够科学。
(2)资金执行进度较慢,预算执行率38.45%。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批复。二是少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下一步整改措施:
(1)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加强绩效目标指导约束作用。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而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充分细化和量化的一个体现,也是开展绩效评价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保证绩效指标更加明确,既符合目标又符合实际,把绩效设置主要把控在对应业务部门,在预算编制前,加强与对应业务部门沟通,严格按程序进行预算编制,确保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力求真实反映项目达到的绩效目标。
(2)提高资金执行进度。一是我单位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尽快拨付剩余项目资金,二是加强推进项目进度,争取2024年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32分,评级为一等,2023年项目调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9.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6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完工,项目执行进度达到96.62%,待质保期结束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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