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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建〔2023〕63号
浦北县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3〕57号)精神,现将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215万元,项目类型为水利投融资创新激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市财政局已以钦市财农〔2022〕110号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你局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付满足有关要求。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局和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效益情况。
三、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须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钦州市纪委监委驻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2880。
附件:1.2023年自治区水利投融资创新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2.2023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总表
3. 2023年部门预算第四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分解表
钦州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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