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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建〔2024〕2号
各县区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4〕4号)精神,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540万元(全部为自治区资金),项目类型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长制建设、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本次下达投资计划全部为涉农资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继续支持脱贫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21〕57号)规定执行。
三、对于采取切块下达资金的项目类型,请你们尽快确定项目,并汇总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于2024年3月30日前将项目清单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进行备案。各类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水利厅和财政厅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
四、为统筹做好2024年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工作,对于本批投资计划中新开工项目,请各地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抓紧组织开展财政评审、招投标及征拆等开工前准备工作,确保2024年3月底前实现开工建设。
五、你们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7),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需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钦州市纪委监委驻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2832880。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24年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计划表
3.2024年自治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计划表
4.2024年自治区河长制建设投资计划表
5.2024年自治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补助经费投资计划表
6.2024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总表
7.2024年部门预算第一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分解表
钦州市水利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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