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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市水管〔2024〕36号
各县、区水利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水办运管〔2024〕23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水运管〔2021〕5号)《广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典型设计》《广西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广西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文件要求,我局已核查各单位上报的总体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钦州目前水利系统注册登记水库共387座,其中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9座,小(1)型水库100座,小(2)型水库277座;5级以上堤防工程35段共162.23km;水闸工程107座,其中大(2)型水闸17座,中型水闸14座,小(1)型水闸18座,小(2)型水闸58座。本次批复实施小型水库150座,概算经费694.55万元;大中型水库1座,概算经费25万元;水闸8座,概算经费248.17万元;堤防18段,概算经费216.83万元。标准化管理建设的水库12座,概算经费1593.99万元;标准化管理建设的水闸1座,概算经费15万元;标准化管理建设的堤防1座,概算经费185万元。批复总金额为2978.54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
(一)市直属
市本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7个,投资142.17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1个,投资15万元。总投资157.17万元。
1.田寮、小田寮2个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投资4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田寮水库(中型)完善水库坝顶排水系统,管理房屋顶防水处理;小田寮水库调整管理房配电线路,重新立杆,拉电源线。
2.大寺、那蒙2个水闸维修养护项目,投资77.17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大寺水闸(大Ⅱ型)修复水闸翼墙渗水部位,维修右岸水轮机、维修水轮泵提水钢管,维修进水渠拦污栅,维修水轮机室;那蒙水闸(中型)维修拦水闸,维修启闭设备和修复启闭平台及拦河闸前拦污栅,维修左右岸水轮泵、提水钢管,修复左岸管理房渗水处。
3.大田匡、大灶江、平山3段海堤维修长度约24.6公里,投资25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3段海堤清理堤身杂木杂草,维修养护闸门,更换螺杆、吊耳、闸槽等配件。
4.大灶江3号闸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投资15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配备水位监视器、太阳能电灯、水位尺、视频监控,界桩安装,制作水闸管理各项制度、水闸操作规程等公示牌。
(二)灵山县
灵山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31个,总投资250.63万元。
灵山县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31个,投资250.63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维修水库大坝坡面、防浪墙,修复溢洪道边墙裂缝、出水口,维护放水设施,更换闸门,更换管理房门窗,修砌管理房挡墙等。
(三)浦北县
浦北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5个,投资45.5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2个,投资180万元。总投资225.50万元。
1.浦北县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共5个,投资45.5万元。
建设内容涉及有:维修溢洪道下游排水沟,扩宽溢洪道工作桥,改造放水涵管出口处灌排水沟,清理防汛公路两侧杂草、修建管理房围墙,更换管理房饮用水水井水泵等。
2.平山、大湾2座小型水库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投资18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安装大坝变形监测、渗流及渗流量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等设施,大坝下游坝坡进行白蚁防治,修缮水库管理房及配备必须通信设备和生产用具用品等。
(四)钦南区
钦南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64个,投资571.87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8个,投资1235.53万元。总投资1807.40万元。
1.钦南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共45个,投资250.54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清理主、副坝的内外坡、溢洪道以及排水沟进行树木、杂草,安装防护栏,大坝内坡分缝清除并沥青填缝,硬化管理道路,修缮管理房门窗、屋顶及新建排水沟,管理房配备桌椅和值班床等。
2.钦南区小型水闸维修养护项目共6个,投资171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衬砌护坡石、维修水闸翼墙,维修水闸进口段,更换水闸闸门板等。
3.钦南区尖山围、大岭围等13段海堤,维修长度约27.41公里,投资150.33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全段清理杂草、杂树,局部衬砌护坡石等。
4.茶子、沙岗沟、张屋、南蛇、潭冲、荷木、长江7座水库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投资1050.53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清理主、副坝、溢洪道及排水沟杂草,安装坝顶路上游侧护栏,安装太阳能路灯、水库界桩、公示墙,新建管理房,管理房区场地硬化等。
5.康熙岭围海堤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投资185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清理堤坡杂草,路面平整硬化,安装堤防界桩、警示牌、公示墙,白蚁防治等。
(五)钦北区
钦北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70个,投资174.38万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3个,投资363.46万元。总投资537.84万元。
1.钦北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共68个,投资132.88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清理水库主、副坝的内外坡、溢洪道以及排水沟树木、杂草,维修保养水库放水设施的闸门和启闭机,对坝肩两侧或排水反滤体排水沟清淤,硬化坝顶路面,更换管理房门窗等。
2.大寺河堤、那蒙河堤2段堤防,维修长度约4.31公里,投资41.5万元。全段清理杂草、补种草皮。
3.震岭、横岭、猪槽麓3座小型水库实施标准化管理建设,投资363.46万元。建设内容涉及有:硬化大坝坝顶路面,安装坝顶路上游侧护栏,安装太阳能路灯、水库界桩、公示墙,大坝下游坝坡进行白蚁防治、翻种草皮,新建水库管理房,管理房区场地硬化等。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项目建设管理
(一)编制2025年度具体实施方案
由县区水利局、市直属水管单位根据下达的2025年度维修养护资金量,从总体实施方案中按轻重缓急挑选项目,并按要求等额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报审批部门批复,要求2025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二)实施方案审批和备案
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后,县(区)水利局及时对其合规性进行审核批复,实施的项目要符合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实施方案批复后,及时报市水利局、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市直属水管单位上报的实施方案由市水利局审核批复。需要财政评审的,在实施方案报批之前先组织财政评审,要求2025年4月底前完成批复。
(三)项目实施
实施方案批复后,项目实施由县区水利局(或市直水管单位)总负责,原则上由项目申报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组织实施。2025年底,中央资金完成率不低于92%,自治区资金完成率不低于93.25%。
(四)验收及备案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验收办法》(桂水水管〔2018〕 8号)进行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即可开展验收,面上维修养护项目以项目县为整体出具全县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验收报告,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单个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应体现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实施过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等内容。2026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验收,验收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水利厅备案,顺利迎接绩效评价。
附件:1.钦州市2025年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申报表
2.钦州市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申报表
钦州市水利局
2024年10月25日
关联文件: